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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及材料

2023-04-11 19:10:29 本地宝

一、申领条件

1.企业人才


(相关资料图)

外地户籍来繁就业的企业人才(不含驻繁单位中邮政公司、供电公司、通讯公司、银行金融机构等国有企业)在我区城区无自购商品房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1)与我区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不受在繁参加社会保险限制,但须与在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存在实质性工资发放关系。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符合市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引进的人才学历放宽到专科,职业资格放宽到高级工。

2.创业人才

来繁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受企业人才申请条件限制,经批准可入住人才公寓。

3.机关人才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城区学校、医院)人才简称“机关人才”),在繁昌城区无自购商品房的外地户籍未婚工作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放宽至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不受学位限制。

服务期(合同期)内的“三支一扶”“选调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特定岗位”等在城区无自购商品房的外地户籍未婚工作人员;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在城区无自购商品房的的军人家属,参照执行。

二、申请材料

(1)《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审批表》;

(2)人才公寓租赁协议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条件、因区内无人才公寓入住的、租社会房源的,提供租社会房源协议复印件)、租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在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提供企业发放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资银行流水凭证等材料;

(4)已完成水电费、物业费交纳的交费凭据(租社会房源的不需提供)。